8月27日上午7点钟,嵩山少林寺山门前广场,鲜艳的五星红旗在这里升起。7月31日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上,发出了《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8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学习并响应《倡议》。河南省佛教协会、嵩山少林寺相继且很快传达学习《倡议》,并深入学习《宪法》《国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释永信方丈积极表态,要率先在嵩山少林寺举行升挂国旗仪式。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伟大祖国的象征,是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集中体现。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过集体宗教生活的场所,也是宗教教职人员联系、服务信教群众的场所。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是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有助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激发爱国热情,培养爱国情操,弘扬爱国精神,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增强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多年来,许多地方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升挂国旗活动,大大增强了宗教界的爱国意识,得到了宗教界的拥护和支持,产生了积极影响,获得了广泛好评。为顺应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共同意愿,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道教协会、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中国基督教协会、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 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倡议如下。
一、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尊重爱护国旗,增强国旗意识,维护国旗尊严。
二、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国旗法》等相关规定,学习国旗知识和礼仪,学习国旗所承载的英雄先烈事迹,学习国旗所蕴含的爱国和奋斗精神,深刻理解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重要意义。
三、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升挂国旗,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及各宗教重要节日或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四、举行升旗仪式时,参加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举止庄重,并可以奏国歌或唱国歌。
五、升挂国旗要选择场所适当位置,国旗与宗教标识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位置。列队举持国旗与宗教标识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宗教标识旗帜之前。
六、依法正确使用国旗,不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有不尊重国旗的行为。
七、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要履行升挂国旗的神圣职责,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要把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作为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价指标。
九、有条件的宗教团体要升挂国旗,各宗教院校要继续完善和执行升挂国旗制度。
我们呼吁,全国宗教界要共同行动起来,让庄严的国旗不仅高高飘扬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上空,也飘扬在广大信教群众的心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始终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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